征婚内容:
我是个男生,我个子一米八0,不胖不瘦,长的对得起全国人民。喜欢各种运动,但是都是三脚猫功夫。 现在在苏州工作,准备自己创业. 我不会说假话,即使是在网上,所以我对你们说过的那些话,即使你们觉得很矫情,也请你们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 我想在华美的语言也难以讲述一个人的内心,在时间面前任何语言任何表达都会显得苍白无力. 喜欢热闹,但是并不喜欢过分热闹。喜欢写东西,但不喜欢写没人看或者没人认真看的文。喜欢和人说话,但是我不想说或者我不喜欢你的时候我一个字都不多说。喜欢诚实厚道的孩子,也喜欢轻松诙谐的孩子。喜欢周杰伦,郭敬明,但是都是很久远的事情。喜欢王菲,喜欢她唱现场,因为那时候你会看到一个高高在上却又异常接近的她。喜欢五月天,喜欢他们唱我们的青春,喜欢他们独有的可有时会被别人称为矫情的年轻。喜欢东方神起,因为曾经的某一天认定了他们是五个真实而又相爱的孩子,便就深信不疑。喜欢NIKE,因为曾经无数次幻想我的考卷上全部是它的影子,也喜欢李宁,因为我常常说,他和耐克是失散多年的兄弟。喜欢看各处的美景,但是是一个懒惰的人,所以只是躲在别人的相机下窥探这个世界。 到现在,跌跌撞撞的也过了一年半,其间有过很大的热情,也有过巨大的冷淡。不过还好,我现在想找个和我同甘共苦的人过小日子,可以对我的她说着我的喜怒哀乐。 我是一个顺其自然的人,想到什么就会去做,有什么不舒服的我也会说出来,当然这仅限于我的朋友和我再也不想见的人,其他的,我理都懒得理。我不是个宅男,所以说不定哪一天我跟着我那一群三德子和小桃红(因为我总喜欢称自己朕...)云游去了. 我不是一个安分的人,我会冒出很多念头,并且大都付诸实践,但是大都不会长久,浅尝辄止。 所谓人不犯我,我不一定不犯人。我说不定哪一天犯神经找你茬你也别奇怪,和我对骂一场,各自西东。 不喜欢告别,提及分离总不自觉感到伤怀。 不喜欢说再见,喜欢说拜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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